2006年1月16日 星期一

美麗結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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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童話最後一章裡,所有的王子和公主從此快樂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
                 


                 
有的人生來是公主,有的人生來是女巫。無法選擇。


但是所有人都可以選擇快樂或不快樂。


所以,我是一個快樂的女巫。



當我騎著掃帚獨自在城市上空飛行的時候,是快樂的。


我看見翡翠一樣碧綠的湖泊,微風吹過就會唱歌的樹林。



有時候我也飛得很低,以便看清楚頭上扎紅色蝴蝶結的小女孩,


以及她們手上像雲朵一樣可愛的棉花糖。



我是一個很笨的女巫。當我想變出一朵鮮花的時候,經常會有一隻小麻雀跑出來。


可是我很努力學會了變棉花糖的咒語。


這樣在下雨不方便飛行的時候,我就坐在城堡的平台上大口大口啃棉花糖。



我相信生命中一直存在各種讓人驚喜的事物。


比如偶爾變出的鮮花,比如棉花糖,


比如,小王子。



我在一個有明媚陽光有棉花糖的午後遇到小王子。


那時我正在他的花園裡研究一隻藏在花蕊裡的小瓢蟲。



「你在我的花園裡幹什麼?」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。我清楚地記得。


我轉過身。那是我第一次看見小王子。他有金色柔軟的頭髮,明亮的眼睛。



我想說的是——他比棉花糖可愛多了。



而且,他不怕我。他不尖叫不逃走,不怕我的掃帚和黑衣服。


也許我應該慶幸蒙面的黑紗。



他微笑著靠近我,看著我的眼睛,看進我的心裡。他說:


「我在你的眼睛裡看見自己。你的眼睛真美麗。」


他說「美麗」而不是說「漂亮」,我喜歡這個字眼。



我輕輕念了一句咒語。一朵粉紅色的棉花糖出現在我的左手。


我把它送給小王子。這是我最好的唯一的禮物。然後我騎上掃帚飛走了。


我說「再見」。「再見」意思是「再次相見」。



於是我的生命裡又多了一件美好的事。我經常飛到宮殿的上方,安靜地看著小王子。


直到他長成一個英俊的青年。



「你是一個傻瓜。是我所見過的最愚蠢的女巫。」布來克飛到我身邊說。



布來克是一個修為極高的老女巫,已經600多歲了。她的掃帚就比我的大很多。



「你看看,他是多麼英俊多麼高貴,而你,」她逼近我的臉,我看見一張女巫的臉,


醜陋的,「而你是一個女巫。」她大聲宣佈。



「但是我還是愛他,」我飛遠一點,「我愛他勝於愛棉花糖。」



「笨蛋!」布來克扔過來一本書,


「好好學習一下〈海的女兒〉,你應該知道我們不可以愛異族的男子。」



我把書和布來克的話一起拋向腦後。沒有心的老女巫,我才不要理她。


沒有人說過我們不可以愛異族的男子,只是異族的男子恐怕無法愛上我們。



可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?我不是布來克說的笨蛋,我沒有妄想他會愛我。


他是王子,我是一個醜陋的女巫。但是我可以去愛他。這是我選擇的快樂。



有一天當我吃完一朵棉花糖,布來克出現在我面前。我注意到她腳邊的東西,


一隻巨大的癩蛤蟆,有髒髒的膿水從他身上大大小小的包裡流出來。



布來克對我微笑:「你的英俊的,高貴的,王子。」然後騎上掃帚消失掉。



笨蛋布來克!書上不都說女巫會把王子變成青蛙嗎?她幹嘛那麼別出心裁變出一隻癩


蛤蟆?最重要的是,她為什麼要對王子施魔法?!我才不要這個樣子和王子在一起!


布來克!我真不知道該氣她還是謝她!



看得出來癩蛤蟆王子很生氣,他的腮幫子一鼓一鼓的。我弄來一把金子做的椅子,


鋪上九十九層最華麗的綢緞,把王子安置在上面,盡力讓他舒服些。


然後我搬出一大堆魔法書,一本一本找過去,終於找到解除魔法的方法,


很簡單,一個吻。



「親愛的王子,」我蹲在他面前,「請不要介意我將吻你。這樣才可以把你變回去。」


王子瞪大了眼睛。我發現癩蛤蟆王子依然很可愛,可是他自己一定不這麼認為。


看得出來他很不快樂。


 
「那我可以把眼睛閉起來吧?不如今晚我會做噩夢的。」王子毫不客氣地說,我想他


已經忘記美麗眼睛了。因為他已經長大了。但是我不介意。



我的唇顫抖著在王子額上吻了一下。可是奇跡沒有發生。



王子在椅子上像只真正的癩蛤蟆那樣跳了跳,生氣地大吼:「你這個笨蛋!你用你那


骯髒的嘴唇吻了我,卻沒有把我變回來!」我急忙再去查魔法書,一個吻??公主的


一個吻。



我是女巫,不是公主。我覺得很抱歉。



我把癩蛤蟆王子安置在我的城堡裡,細心地照顧他。我想這是比飛行和棉花糖更快樂的事。



王子說累我就給他搬來鋪了九十九層綢緞的純金椅子,王子說渴我就給他喝清晨我從


花蕊裡採集的露珠,王子說餓我就翻魔法書為他做飯,我的廚藝還不夠好,但我會加


油,王子不開心我就變各種顏色的棉花糖給他。
                 


有一天一個公主經過我的城堡。她是一個完全符合觀眾想像的公主,穿潔白的綴滿蕾


絲的裙子,銹上粉紫色的小花,圓圓的大眼睛,玫瑰花瓣一樣的嘴唇,長長的頭髮像


棉花糖一樣堆在肩頭。



「你看她是一位多麼美麗多麼純情的公主啊!我決定愛她。因為所有書上的故事都告


訴我們。美麗的公主就應該和英俊的王子生活在一起。」可憐的王子,他忘記自己是


癩蛤蟆的事。



我把公主請到城堡。我告訴她:「美麗的公主,請你吻一下這個可憐的王子,這樣才


能消除他身上的魔法。」「王子在哪裡?」公主的聲音很動聽,「我只看到一隻醜陋


的癩蛤蟆!」



   
我可憐的癩蛤蟆叫起來:「不!我是一個真正的王子!如果你肯吻我,我將變回王子


並和你幸福快樂的生活在一起。」



「啊~~~~,」公主大叫,「吻你?吻一隻流著膿水的癩蛤蟆?做夢吧!你只配在這陰


暗的城堡裡,和這醜陋的女巫生活在一起!」



我想公主的落荒而逃傷害了我快樂的小王子。因為從那天起。他只對我說一句話:「


黑心腸的女巫,如果不是你,我不會失去我的幸福。」



棉花糖再也不能讓我開心。我不是公主??第一次恨自己。



那些日子我努力在一本又一本魔法書裡尋找,終於在閣樓角落裡發現了一本小小的羊


皮書,它的扉頁上用梵文拉丁文以及我們的文字寫出了破解的方法。我欣喜若狂!



然後我飛行在世界各地,找來了最美麗的綢緞,用我的頭髮做線縫製禮服,整日整夜的。



「你在做什麼?醜女巫,」王子按捺不住地叫起來,「快想辦法把我變回去!」



   
「即將,」我愉快的回答,「你能確定,當你變回去就能和公主快樂幸福地生活在一


起嗎?永遠的快樂幸福?」



「當然,」癩蛤蟆王子神往的說,「所有的故事都是這樣的。」



我笑了,「那麼,你馬上就會快樂起來了。」
                 


七七四十九天後我縫製出世界上最美麗的禮服。我想像著王子穿上它的樣子。可愛的人。



我帶著癩蛤蟆王子來到公主的花園。「親愛的王子,請穿上這件禮服,在你們的婚禮上。」



王子不滿地說:「如果我一直這個樣子就永遠不會有婚禮。」



我把禮服披到了癩蛤蟆王子的身上,凝視著他,渴望能再吻他,但我知道不能,永遠不能。



   
模糊的視線裡,我看到那個有著金色頭髮的小男孩,他說,你的眼睛真美麗。



「王子,」我說,「請記住我的名字,我叫……」


「好啦好啦,」王子叫起來,「這一次可以成功嗎?你這個笨蛋!你確定能把我變回去?」


「阿紫」我小聲說,「我是愛著你的阿紫女巫,」聲音低得只是說給自己聽。


然後,我念出了咒語。



我沒有看見王子英俊的模樣。但我聽見公主驚喜的叫聲。我知道我成功了。



我摸索著騎上掃帚離開,飛行在城市的上空。按書上說的,我失去了我的頭髮,又失


去了我的眼睛。我變得更加醜陋。不過沒有關係。我很快樂。飛得慢一點,撞上樹枝


就不會太痛。更重要的是,他快樂,我很滿足。



只是我看不見棉花糖的顏色了,我喜歡粉紅色的棉花糖。但是,關係不大吧,不管是


什麼顏色,棉花糖的味道不會變。



就像不管他怎麼樣,我的愛不會變。



沒有眼睛的女巫獨自飛行在城市上空,她的眼淚變成紫色的鑽石。



在童話的最後一章裡,王子和公主從此快樂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真是美麗的結局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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